当代水产报道: 近日,农业农村部发布了《关于印发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要求及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农牧发〔2019〕22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引起饲料行业广泛关注,各地饲料管理部门、生产企业、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,纷纷询问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相关事宜。为了解答各方关切,日前,本报记者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。 问:为什么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会引起行业关注?您能介绍一下《通知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吗? 饲料行业关注《通知》是好事,因为该《通知》与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,与饲料生产企业密切相关,与推动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。关于《通知》主要内容,可以从不同方面了解和把握出台文件的目的和意义。 首先,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,是贯彻落实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要求,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。 其次,我国饲料产量近2.2亿吨、产值超8000亿元,已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。产能高产量大,带动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加工工艺、创新研发、机械化以及相关科技水平和能力的提升。饲料作为动物食品,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个需要持续强化的过程。 第三,企业作为市场主体,应当履行产品质量安全“第一责任人”的义务和责任。《通知》就饲料质量监督抽查方式、检验检测程序等作出了较为详细规定,并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,这既是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需要,也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需要。 《通知》有这样几个特点。 一是采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方式。通过随机选取被抽查饲料生产企业,随机选取监督抽查人员,公开监督事项和检测结果等方式,组织实施2019年度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。 二是全面推行“互联网+饲料监管”。通过健全完善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,对饲料产品监督抽样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、检测过程及复核检测、仲裁检测、异议、结果判定等工作过程,实现留痕管理。 三是公开检测指标。这是第一次。农业农村部针对配合饲料、浓缩饲料、精料补充料、饲料原料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、饲料添加剂及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等不同类别饲料工业产品,从卫生指标、违禁物质等方面,规定了54项检测指标。这些检测指标,均应当依据相应标准出具检测报告。 问:刚才讲到随机选取被抽查企业,是不是意味着饲料生产企业有可能随时被抽测? 这个问题是广大饲料生产企业,包括经营主体非常关心的问题。实践中,确实有同一饲料生产企业被多次重复监督抽查检测的现象,给企业正常生产秩序造成影响。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?应当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检测工作。随机选取,就是从“两库”中选取。 一是通过建立饲料生产企业名录库,从这个名录库中随机选取被抽查企业。所以,《通知》指出:“各地制定的省级监督抽查工作方案,应与我部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衔接,实现被监督抽查企业名录信息共享,避免同一年度重复抽查同一生产企业”。需要指出的是,上年度产品不合格单位,下一年度需要对其产品进行监督检测,这类情况不属于重复。也就是说,农业农村部的监督抽查方案与各地制定的工作方案是一个有机整体,目的就是保障饲料质量安全。 二是从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人员,完成监督抽查、监督抽样以及生产企业执行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》现场检查等工作。这里讲的专家库人员,是农业农村部借鉴相关领域的一些工作经验,注重在专业知识能力,实际工作经验等方面组建的一支专业性较强的监管专家队伍。 所以说,采取双随机方式,是规范饲料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抽查工作,不是随时到生产企业抽查或检查。 |